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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8月份将开展12至17周岁人群的首针接种
2021-07-22 17:29:33 来源: 作者: 【
导读: 7月20日,扬州市广陵区发出最新通告: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区已全面放开..

7月20日,扬州市广陵区发出最新通告: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区已全面放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含60岁以上,户籍不限)人群接种,无禁忌症人员均须接种。有禁忌症人员持有效证明至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开具禁忌接种证明。8月份将开展12周岁至17周岁人群的首针接种。

 

二、7月25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码头、养老机构、学校(幼托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旅游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银行药店、文化娱乐及休闲健身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集中居住小区实行苏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及时接种。

 

三、7月25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实现全员接种(有禁忌症人员除外),未接种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重大活动或参与会务工作。

 

四、公共服务单位承担从业人员“应种尽种”主体责任,对履行不到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将其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对象。

 

五、暑假回我区的在校大学生和满18周岁的高三毕业生如未接种应尽早接种。

 

六、鼓励各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商场超市、通信运营商等各类服务行业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

 

七、2021年8月起,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症人员除外)进行全员登记、重点筛查并告知预警。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有禁忌症人员除外)成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医学集中隔离费、接驳转运费、食宿费以及可能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一律个人自理。

 

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四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让我们响应号召,应种尽种,共筑免疫长城,为保障全民健康尽一份责任、献一份力量!

 

扬州市广陵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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