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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扬州急***场调查
2015-04-17 17:48:58 来源: 作者: 【
导读:物价部门拟调低120急救收费,是否会加剧急救资源被不合理占用?急救服务市场如何规范运营。

  
    市民:急救费用降了不少
   
    “‘120’急救车的费用太贵了,普通老百姓很难承受,确实该降降了。”近日,市物价局向社会公示拟调整救护收费新标准,高邮龙虬镇的秦先生深有感触地表示,急救费用下调能缓解不少人的“燃眉之急”。
    今年2月,秦先生在操作电锯时,不慎将左手两只手指切断,随即叫来亲戚的私家车紧急赶往高邮人民医院抢救,不料,高邮人民医院只能做其中一只手指的手术,要想保住另一只伤势更严重的手指,得去苏北医院,而抢接的“黄金时间”只有8小时。“本想叫高邮的120急救车送我去苏北医院,可收费要1000多,实在是‘太贵了’。”秦先生告诉记者,为了省钱,他们只能冒险开私家车赶往扬州,虽然最终没有延误手术的时间,但秦先生提起这件事还是觉得“后怕”,“有个跟我情况差不多的人,错过了抢救的黄金时间,断指接起来也没有用了。”
    按照市物价部门公示的调价方案,救护车使用费由现行的 “三段收费”改为“单程收费”,分为“急救范围地段内收费”和“急救范围地段外收费”两类,其中“急救范围地段内收费” 拟定5公里内收费40元,超出部分每公里收4元,同时还明确“急救范围地段内”的范围,由原来市区及各县市的“城区”扩大到“大市范围内”。另外,该方案还对救护过程中的“出诊费”、“担架费”、“抢救费”等分项收费进行“打包”,拟按照每个病例100元的标准收费。
    秦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帐,如果按照目前的“三段收费”算,急救车从高邮人民医院到距离20多公里外的龙虬乡下的事发地,再往返高邮和扬州之间,总计费路程约100多公里。拟定新办法实施后,总计费路程只有约五六十公里。“救护车使用费能省一百多元,加上其他费用降低,总数能省出小几百块钱。”秦先生表示,他希望新的收费标准尽早出台,并期待急救收费“更透明”。
    “我们是按照省统一的标准进行调价的,期待通过调价等举措,逐步实现院前急救服务的‘公益性’。”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表示,目前救护车每公里的运营成本约三块多,将‘三段双程收费’折合成拟实行的‘单程收费’,每公里的运营成本约六块多。”
    “市区已经建成1个中心,7个急救站点,急救半径约3-5公里,急救反应时间约8-10分钟。”市急救中心副主任张辉表示,目前,扬州城乡共有34个急救站点,60余辆院前急救车辆,在省内率先建成了15公里半径的急救医疗圈。
   
    急***场的“难题”
   
    “降低急救车收费标准,会影响真正需要急救的人。”市急救中心副主任张辉表示,目前120急救车所有的出车中,真正需要急救的占比不到六成,超四成是非急救的转院、出院等。而费用的降低,将会有更多的病人出院、转院使用急救车,这会大大降低急救车的急救效率。
    记者走访时,不少受访的市民表达了这样的需求。“上次我家里的老人骨折出院,虽然住的地方离医院没多远,思前想后,还是花了100多元叫了辆‘120’。”市民洪女士表示,“急救车”有专业的医护人员随车,不仅专业也很方便。
    记者调查发现,急救车“舍近求远”等老问题在急***场也时有发生。“去年12月26日晚9时,我开车在汊河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我和伤者约好去西区市一院或者是苏北医院就诊,救护人员却对伤者说‘他们只去友好医院’, 伤者结果被绕过西区市一院送到了友好医院。”在“寄语市长”网络平台,网友“120救护乱象”投诉称,“120救护车”严重违背了医疗救护就近、就急和病人要求的原则。“难道公立三甲医院医疗技术不如民营医院好,还是其中有什么猫腻”?
    “随着急救管理的越来越规范,‘舍近求远’的情况变少了,在伤者急需救治和伤者明确表示去某医院救治的情况下绝对不会出现。”张辉表示,“非急需要救治”的伤者被“舍近求远”,与现有急救网络的构成有关。虽然目前的急救站点归市急救中心统一管理,但一些急救站点的车辆和急救服务人员由其所在的医院提供,每个站点的每年要支付二三十万元的人员工资、车辆维护等费用,有些民营医院难免会想方设法“赚”回投进去的钱。至于在汊河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何从友好医院急救站点派车,张辉则解释为“一般情况下,晚上城区只在部分站点安排急救力量值班,当时西区市一院急救站点没有值班的。”   
   
    如何让急***场更规范?
   
    过多的非急需的病人占用急救资源,可能会导致真正需要急救的人无法及时得到救治,在上海就出现过因“没有救护车可派”导致病人死亡的案例。张辉表示,应该用价格杠杆对非急需的人占用急救资源进行抑制,也可以组建专门的医疗服务机构为非急需的病人服务。“那样可以为急救资源“松绑”,保证院前急救的需求”。“设立急救系统首要任务是保障‘院前急救’,承担这一重任的机构不能因为市场上有‘某种需求’就去满足,更不能因此影响院前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一位卫生系统管理人士表示,应该与其“划清界限”,不能“越俎代庖”。
    记者调查得知,急***场中的一些医院之所以想法设法“舍近求远”,主要考虑“病源”给医院带来更多的医疗服务收益。“我们医院进入院前急救网络后,急救病人增加了很多。”某医院的相关人士表示,急救病人增多后,医院的医疗服务收益也“水涨船高”。其实,即便是急救网络中的民营小医院,也能从其救助的急救病人中“分”到约四成的“病源”。“急救中心应该加强对各急救站点的管理,严格对照规定执行,不能因为目前没有威胁到‘性命’而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一些不规范行为。”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吴林斌认为,急救服务具有“公益性”,能为参与其中的医院带来社会赞誉、品牌提升等 “无形资产”,对于成员医院来说,“回报远大于投入”,在这样的状况下,更应该严格规范其行为。在吴林斌看来,广大市民应该“从我做起”,不打“骚扰电话”,不动用“院前急救”满足“非院前急救需求”,珍惜急救资源。
    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我市卫生计生部门近期将与与交警部门联合开展“非院前急救车辆”的警灯警报器以及外观标识清理工作,将这部分车辆的“使用性质”变更为“非营运”。目前,拟调整的救护收费新标准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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