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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公路积极主动开展路产索赔工作 维护路产路权
2024-07-24 16:28:25 来源: 作者: 【
导读: 公路附属设施是国家的公共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都要赔偿。近日,一辆汽车在345国道K364+500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护栏板、支撑架、立柱损坏。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仪征分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置,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当日,扬州市公路事..

公路附属设施是国家的公共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损坏都要赔偿。近日,一辆汽车在345国道K364+500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护栏板、支撑架、立柱损坏。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仪征分中心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置,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当日,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仪征分中心接到交警部门电话后,第一时间派工作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对现场进行了处置。向交警部门了解到,驾驶员祝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在超车过程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负全部责任。随后分中心人员联系了车辆驾驶员,向祝某某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详细解释公路路损赔偿的有关规定。

经依法调查,分中心人员根据江苏省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缴纳公路路产赔偿费2805元。当事人祝某某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并按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标准缴纳路产损失费。


 
作者: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仪征分中心 钱考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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