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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路政人性化对待残疾人超限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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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路政人性化对待残疾人超限运输

2012-5-2 09:51|发布者: 政务|查看: 56|评论: 0

摘要: 为维护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近年来,仪征路政在不断加强对超限运输稽查和处罚力度的同时,也坚持执法人性化,对一些残疾或家庭比较困难的车主,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近日,该大队稽查人员在宁通公路北辅道 ...

    为维护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近年来,仪征路政在不断加强对超限运输稽查和处罚力度的同时,也坚持执法人性化,对一些残疾或家庭比较困难的车主,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近日,该大队稽查人员在宁通公路北辅道进行超限运输车辆检查时发现,车牌号为皖12/730**的变型拖拉机涉嫌违法超限运输,遂决定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检查(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为31.26吨,该车为二轴车,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之规定,该车总重超限11.26吨。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属于违法超限运输。由于超限比率较大,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除了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载超限货物外,另可给予最高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车主赵某某在接受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处理时,提供了残疾证,证明了自己是残疾人,并且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经圩村冯庄村民小组为他出具了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路政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在向车主作过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的宣传后,依据相关规定在自行卸载超限货物后,给予了最低罚款额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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