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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公路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2018-12-18 09:29:28 来源: 作者: 【
导读:近期,仪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门印发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扬州市2016年度“2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仪征路政大队在收悉文件后,法制部门及时组织对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宣传并开展了相关整改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执法服装、执法程序..

近期,仪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专门印发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扬州市2016年度“2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仪征路政大队在收悉文件后,法制部门及时组织对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宣传并开展了相关整改活动。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一执法服装、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处罚标准“四统一”,将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种类、执法区域、证件编号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做好动态更新调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行政许可和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及时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另外,修订“容期整改”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裁量的理由、依据和标准。
加强执法人员考核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加强专业行政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专题培训。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组织程度,改进考试方式方法。
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对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在行政权力库中做好行政权力调整更新工作。对不予许可或在承诺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申请事项,经办人要以书面形式逐级报告。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在承诺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文书提出可行性解决建议或说明原因,做到有据可查。
创新涉企行政执法服务。全面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指导、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监管,大力推进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

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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