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 -> 新闻动态

TOP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扬州公路人走进服务区服务“零”距离
2024-03-14 18:02:34 来源: 作者: 【
导读: 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一大早,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宝应分中心的几名工作人员,在264省道鲁垛服务区设点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一起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一举动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

在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一大早,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宝应分中心的几名工作人员,在264省道鲁垛服务区设点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人员一起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这一举动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有好事的人不禁要问“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公路有啥关系呢?”此时,在一旁的宝应分中心工作人员耐心介绍道“2024年元月份,市公路主管部门与宝应县鲁垛镇人民政府已签订264 省道鲁垛服务区共建共管协议,并委托宝应分中心代为行管,其目的是给广大车主提供更加温馨、放心的休息、饮食服务。”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宝应分中心负责264 省道鲁垛服务区行管后第一次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该单位负责人专门到“宝应消协”请教,寻求帮助,并得到“宝应消协”以及鲁垛镇市场监督部门的大力支持,不仅给予宣传内容等业务指导,还给予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支持。宝应分中心也十分重视这次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工作,专门制作了“倡导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横幅和“为消费者权益发声,共建放心消费环境;公平消费,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宣传戗牌,向现场群众散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资料,还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公路交通方面的问题。

宣传活动从早上8点30分开始,持续了一个半小时。之后,宝应分中心工作人员与当地市场监督工作人员共同检查了264省道鲁垛服务区“厨房、停车场、室外休息区、室内休息室、免费热水点、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卫生间、公共厕所、手机充电点、车辆加水点”等环境卫生状况,同时约谈了服务区经营负责人。要求服务区经营人员“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一个多小时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已告一段落,热闹的场面随着人们的离开而回归平静,而留给宝应公路人的是任重道远的责任,他们深知唯有尽心尽责才能不负所托,只有认真负责方能问心无愧。





 







通讯员: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陈定武 崔璨

Tags:
】【打印繁体】【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江都公路:联勤联动推进公路路域.. 下一篇邗江分中心:邗江全力推进“四好..

直播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