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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及时查处一起履带车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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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及时查处一起履带车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

2012-3-15 15:46|发布者: 政务|查看: 39|评论: 0

摘要: 2012年3月14日,宝应县公路路政一中队路政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S237淮江公路K53+630M处有一辆履带推土车正在公路上行驶。路政人员随即时上前制止了履带推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并告知驾驶员履带推土车在没有采取任何防 ...
 
 
    2012年3月14日,宝应县公路路政一中队路政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S237淮江公路K53+630M处有一辆履带推土车正在公路上行驶。路政人员随即时上前制止了履带推土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并告知驾驶员履带推土车在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在公路行驶是违法的。
    履带推土车驾驶员一开始不太理解而且也不配合,并辩说就到前面不远处的施工工地,距离很近,不会对公路造成多大影响。针对这种情况,路政人员耐心的向他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通过宣传、教育,该驾驶员认真到履带车无有效防护措施在公路上行驶易损坏公路,是一种违法行为,积极主动配合路政人员调查取证并接受处罚。
 
    图为路政人员查处履带推土车上路违法行为
 
 
撰稿:王健健 谢厚宁
单位:江苏省宝应县公路管理站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叶挺东路27号
电话:0514—88221014
邮编:2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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