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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强化公路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制
2018-12-17 16:51:07 来源: 作者: 【
导读: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控制、减轻和消除次生突发环境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日前,高邮市政府办公室制定《高邮市公路交通次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印发各地各部门,强化应急工作机制。该预案包括..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控制、减轻和消除次生突发环境事故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社会危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日前,高邮市政府办公室制定《高邮市公路交通次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印发各地各部门,强化应急工作机制。
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监控系统、应急响应、应急信息上报与通报、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域内,以G2京沪高速及S203、S237、S264、S125、S332、S333省道为主的各类公路,因交通事故引发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先期处置、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及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负责人的市公路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发改、环境、城乡建设、公安、交通、安监、水务、卫生、财政等11个部门及乡镇政府。
根据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级,初步认定为Ⅳ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应急指挥小组立即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市政府及扬州市环保局上报,详细信息最迟在4小时内上报;初步认定为Ⅱ级、Ⅰ级及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立即向市政府、省环保厅上报,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详细信息最迟在2小时内上报。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测会商,及时上报预警响应措施的执行情况。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级别。
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由市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工作。市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由市政府领导、市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担任。指挥部下设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社会稳定组、现场调查组、专家组。根据现场处置方案,划定紧急隔离带、判明危险化学品种类、查明区域敏感目标、减轻与消除污染、转移群众、实施应急监测等。发生Ⅲ以上(含Ⅲ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应急指挥小组提出启动Ⅲ、Ⅱ、Ⅰ级应急响应建议,并上报政府,由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命令,按响应流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待上级政府到达后,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预案明确,市政府对在公路交通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工作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的依照法纪对有关责任人给以处分。
撰 稿 人:程广德   张文兰           联系电话:0514-84666526
单    位:高邮市公路管理站         手    机:15189895528  
联系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218号     邮    编:2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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