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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集镇文明新风好家庭评选办法
2018-12-18 16:26:30 来源: 作者: 【
导读:评选文明新风好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在全镇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是深化深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规范文明新风好家庭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评选文明新风好家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在全镇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是深化深化文明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规范文明新风好家庭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新风好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家风正、家教好、家庭美”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文明家风塑造氛围,推动全镇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 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之间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已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充分发挥父母长辈示范作用、家教礼仪熏陶作用。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培养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立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提醒引导、感染熏陶、规范约束家庭成员的言行。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申报和评选
1. 2017年评选表彰第一届杭集镇文明新风好家庭。从2017年开始,每年评选一届,获奖好家庭将在全镇“三个文明”表彰大会接受表彰。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为文明新风好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3.候选文明新风好家庭,要按照逐级推荐、全镇公示、审核评选的程序进行。
(1)逐级推荐。各村会同妇联等部门,从五好文明家庭和其他市级荣誉家庭中优先遴选,向上推荐。镇宣传科统一审核后,提出候选家庭名单。
(2)全镇公示。镇宣传科将候选名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公示期满后,正式向镇评选小组提交候选家庭名单。
(3)审核评选。镇评选小组对候选家庭进行审核,决定获评家庭名单。
四、表彰与奖励
杭集镇文明新风好家庭由镇党委、政府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指导和管理
1.被命名的文明新风好家庭要与时俱进,做好表率。镇宣传科要做好文明新风好家庭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推动评选工作向纵深发展。
2.推荐和评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撤销荣誉称号。
3.对文明新风好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每届期满后,经复查确认的文明新风好家庭继续保留荣誉称号。
4.对文明新风好家庭出现申报条件所规定的10项禁止条件之一的,撤销荣誉。被撤销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得参加今后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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