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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可以提损害赔偿诉讼
2018-12-19 09:26:32 来源: 作者: 【
导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故意伤害另一方,受害方是否可以提损害赔偿诉讼?这在实务中很具争议。本人更倾向于不予支持,应当驳回诉求,理由如下:第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持受害方的诉讼请求不具有实际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故意伤害另一方,受害方是否可以提损害赔偿诉讼?这在实务中很具争议。本人更倾向于不予支持,应当驳回诉求,理由如下:
第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持受害方的诉讼请求不具有实际意义。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说明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以共同财产制为主、以约定财产制为辅。如果双方无约定,其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双方除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占有、处理权外,没有个人财产,这就决定了这类案件不存在夫妻损害赔偿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在此类债务关系中,受害方既是债权人,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判决受害方进行赔偿在实践上的并没有意义。
第二、如果夫妻一方因受到伤害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应予支持。受伤害的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也应支持。如果双方都没有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说明夫妻之间的感情虽然有了裂痕,但还有恢复的可能。如果法院判决支持受害一方的诉讼请求,则容易使夫妻双方成了利益相对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夫妻间仅存的一点感情也受到冲击,不利于夫妻关系的恢复,不利于解决纠纷。
第三,如果判决支持了受害一方的请求,如果另一方不积极履行,也不容易执行。因为执行的过程首先要划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如果个人财产不够中额执行时,还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执行,使受害人成为申请人,同时也成了被执行人,致使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仍落在受害一方的身上,社会效果不理想。
综上所述,如果婚姻尚处存续期间,无论是从婚姻关系的稳定还是法律实务的执行方面考虑,都不宜支持受害方赔偿损害诉求。

邗江区法院侯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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