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企】 -> 新闻动态

TOP

公道卫生院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执业药师法等法律法规
2019-01-07 16:45:26 来源: 作者: 【
导读:03-20日下午,公道卫生院医教科利用业务学习之际在四楼大会议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执业药师法》《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韦金才副院长详细讲解了《执业药师法》的执业规则、履行义务、考核和培训、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并强调了不予注册的4条情形:1..

03-20日下午,公道卫生院医教科利用业务学习之际在四楼大会议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执业药师法》《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韦金才副院长详细讲解了《执业药师法》的执业规则、履行义务、考核和培训、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并强调了不予注册的4条情形: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4.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注销注册,并收回医师执业证书:1 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4、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6、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最后,他指出:我院全体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执业药师法》《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和守法等。
扬州市邗江区公道中心卫生院:朱世娟
2018-03-21 

Tags:
】【打印繁体】【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上一篇邗实西校区召开班主任工作培训会.. 下一篇宝应公路:全面部署2018年度公路..

直播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