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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燃气安全亟待防患于未“燃”
2014-08-29 10:57:18 来源: 作者: 【
导读: 市民反映,民用天燃气2年定期检查规定成“空文”,埋下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燃气定检”、“钢瓶送气”等仍存不规范之处,亟待防患于未“燃”。

近日,山西发生燃气爆炸致7死4伤,燃气安全再敲警钟,记者调查——
                     燃气安全亟待防患于未“燃”
   
      市民反映,民用天燃气2年定期检查规定成“空文”,埋下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燃气定检”、“钢瓶送气”等仍存不规范之处,亟待防患于未“燃”。
   
    “定检”漏检令人忧
   
    8月17日凌晨1点半左右,山西省长治市景山花园小区4号楼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爆炸对楼体造成严重毁坏,整面墙上所装玻璃基本都被震碎,多家住户阳台被炸碎,发生爆炸后的房间楼面也被炸飞。楼下停放的多辆汽车被砸毁,附近的彩钢板房顶也被掀飞。
    山西长治燃气爆炸事故也引起了我市一些市民的警惕。“家里的燃气管道、接头都已经开始生锈,真怕发生意外。”家住康乐新村的成女士向记者反映,根据规定,燃气公司对居民燃气用户的检查不得少于每2年1次。但他们一家自从2007年购买并搬入这套二手房居住后,从没有见到过燃气公司的人员上门检查过燃气情况。
    记者在成女士的家中看到,燃气软管与燃具接头在长期油污的污染下,混杂着锈迹已经有些模糊不清。记者拨通了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对方表示,目前并没有针对该小区的检查计划,但如果用户发现燃气发生故障、泄漏,可以随时拨打客服电话报修。“平日都是老人和孩子在家,要是真等发现故障的时候再报修,已经晚了。”成女士无奈地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发现,与成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不在少数,家住文昌花园的余女士也向记者抱怨,自从2011年搬入新居后,从没有见到有人上门检查燃气。“想让用户买燃气险的时候,倒知道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地打,而涉及到用户安全的定检,却不能打个电话提前通知。”家住北区满芳庭小区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曾主动打客服电话要求“扬州中燃”上门检查,对方查出阀门松了之后,却要张先生自己购买更换。
    8月21日,记者在四望亭路中燃公司营业厅对6位缴费市民随机采访发现,只有2位市民表示家中的燃气曾经接受过燃气公司的2年定期检查,1位市民表示在电话报修后接受过检查,其余3位市民明确表示从未接受过定期检查。 对此,一位从事“燃气点火”业务的工作人员坦言,漏检的原因很多是住户家中无人。他们在检查前一般都会通知物业,请物业在小区内宣传,以保证检修时有人在家。但执行效果,却很难把握。
   
    钢瓶送气隐患多
   
    天然气定期入户检查屡屡遭遇“漏检”尴尬,而目前还广泛存在于老城区、部分乡镇的液化气钢瓶以及燃具的使用情况同样让人不放心。记者在甘泉路上看到,一位驾驶着电动三轮车的送气人员,随意将车停放在闹市,最长超过了10分钟。“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也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在广陵路上的一家小饭店门前,一名送气工人一边告诉记者,一边随意地滚动着已经加满气的燃气钢瓶,这些饭店使用的燃气钢瓶足有一米多高,在地上滚动的声音十分刺耳。而根据交警部门的要求,严禁三轮车集中运输燃气钢瓶,更不允许随意停车。
    记者注意到,这些钢瓶上并没有封装标签,更没有充气站的相关标识。而根据规定,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后对充装量和气密性逐瓶进行复检并要求塑封角阀,塑封套应标明充装单位和投诉电话,严禁假冒外单位塑封套进行塑封。
    在居民家中,记者也发现了一些使用钢瓶的隐患。特别是在老城区,由于居住的大多是老年人,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有的燃具以及软管的接驳处已经锈迹斑斑,器具已经超出报废年限,却仍然在使用。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多数家用热水器、燃具的报废年限是8年。   
    在城区一些液化气供应点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七二三所液化气站是老城区液化气重要的供应点,记者看到两名工作人员旁若无人地在门前“禁止吸烟”的标识下聊天抽烟。记者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获悉,2013年8月28日,宝应县西安丰镇朱郭村送气服务人员朱某违规储存液化气,发生爆燃,朱某祖父被烧成重伤;2013年11月7日,扬州市广陵区杭集镇新生村送气服务人员杨某家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燃事故,杨某夫妇被烧成重伤。上述两起事故均是送气服务人员违规操作引发,但事故并没有引起从业人员对安全的足够重视。   
   
      安全隐患重在防
   
    “每两年一次燃气检查,扬州基本上是能够达到的。”8月21日,“扬州中燃”总经理秘书谈振告诉记者,燃气检查有可能是由抄表人员“代劳”,所以用户才可能会感觉一直没有进行定期检查。“事实上,‘扬州中燃’有24万多用户,逐户上门检查也不能保证全部都能查到。”扬州燃气管理办公室监督科科长余伟表示,燃气经营者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的入户安检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实施入户安全检查时,应当着工作服,佩戴并出示有效证件,并配备必要的检查仪器、工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安检人员实施入户安全检查后,必须经用户签字确认。”    
    余伟介绍,包括钢瓶燃气在内的燃气经营者需制定入户安全检查的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应在入户检查前将分片检查的具体日程安排在用户能看到的适当位置或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因特殊情况无法对用户实施入户安全检查的,燃气经营者可以采取在用户能看到的显著位置张贴通告或其它方式通知用户,由该用户向燃气经营者预约上门实施安全检查。
    另外,我市管理部门目前正在推行瓶装燃气经营者为用户上门定期检查的服务,抓紧完善送气服务人员统一工作服、服务合同和安全责任书签订等事宜,对无上岗资格证或因未按期参加复训导致资格证失效的送气服务人员,各企业要坚决***,并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反映,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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