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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微信红颜劫
2015-01-10 12:20:19 来源: 作者: 【
导读: 寒冬的午夜,一名满脸是血的女子闯进急诊室,脸上有长达七公分的刀伤,随后,大批民警蜂拥而至; 女子的刀伤从何而来? 挥刀相向的陌生男子,到底与她有什么深仇大恨?

   
   
    午夜惊魂
   
    宝应冬天的午夜,呼出的热气瞬间变白烟。王琼梅套上一件厚羽绒服,去网吧找男朋友赵晓亮。天气寒冷,她拉高羽绒服的衣领,把脖子缩在领子里,双手插在衣袋中,一心只想着快点赶路,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有什么异常。
    当王琼梅三步并作两步走到网吧二楼的平台时,一个黑影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光线太暗,她看不清对方的脸,但黑影手里泛着寒光的刀让王琼梅吃了一惊,她转身想跑,黑影一个箭步冲向前,摁住王琼梅的双肩。王琼梅与黑影相距很近,慌乱中只注意到对方是个年轻的男子,没有留意对方其他体貌特征。她努力挣脱对方的束缚。纠缠中,陌生男子不断重复一句话,“你得罪了什么人,你自己最清楚!”王琼梅大声地追问对方,“你说什么,我听不清,声音大点!”陌生男子认为王琼梅在耍花样,手上的动作大了些,晃动的刀划破了王琼梅的脸,顿时血流如注。
    满脸是血的王琼梅对“自己得罪了什么人”依旧很茫然,男子又对王琼梅说了几句话,听力有障碍的王琼梅依稀听见“拿两万元给我”之类的话,她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掏出银行卡、手机以及仅有的两百元,“我没有两万元,就只有这么多!”男子不满地接过手机,看了一眼,扔给她,将两百元塞进衣服口袋,对王琼梅吼了句,“你坐在这里十分钟,不要走!”随后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王琼梅呆坐在二楼平台上良久,才跌跌撞撞地跑上楼,找到男朋友赵晓亮,语无伦次地叙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赵晓亮立刻带她去了医院,同时报了警。
   
    追踪持刀男
   
    陌生男子是谁?背后是不是有人指使?面对扑朔迷离的案情,民警决定,先从行凶者的体貌特征介入调查。
    根据王琼梅的描述,嫌疑人身高1.75米左右,身着卫衣,但当时光线比较暗,加上王琼梅过于惊慌,没有看清嫌疑人的脸部特征。无法从受害人处入手调查,民警调整了思路,调取监控,寻找男子的行动轨迹。
    监控录像显示,犯罪嫌疑人早有预谋:从宝应的安宜西路的一个丁字路口开始就一直尾随王琼梅,王琼梅在路南侧,嫌疑人在路北侧,两人隔着一条公路平行而行。监控也清晰地记录了嫌疑人离开的路线,但到了大公馆停车场时,男子在监控中莫名消失了。
    警方判断,该男子是利用交通工具逃离了现场。但民警排查了监控中出现的所有汽车、出租车和人力三轮车,均一无所获。这个男子怎么会凭空消失了?他到底去了哪儿?宝应刑警大队情侦中队副中队长王浩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词:手套。王琼梅在回忆案发经过时,说了这样一句话,“他用手套捂住我的嘴,不让我说话。”嫌疑人戴手套作案,天寒地冻,他可能采用电动车、摩托车等出行方式。
    民警再次回放大公馆路口的监控,果然发现一个可疑的红点从停车场驶出,一路向南。民警初步判断可能是摩托车。通过对沿途监控的查看,民警惊喜地发现,下一个路口的监控更清晰,基本能肯定红点是一辆摩托车,驾车者所穿的衣服和犯罪现场的服装相似,戴着帽子,穿着卫衣。案件有了实质性突破!
   
    荒唐的网络情缘
   
    根据这辆摩托车,民警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在十天后将犯罪嫌疑人石小军捉拿归案。石小军交代,他的确是替人寻仇,但对方到底是什么人,长什么样,他居然说不上来。这又是怎么回事?
    时间回到几个月前。石小军通过微信“摇一摇”的方式,认识了一个叫薇红的女人。32岁的石小军是扬州一名户外拓展师,平时工作压力比较大,生活也不太顺心,情绪一度低落。通过微信聊天,他发现薇红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子,不但耐心地开导他,在生活上也无微不至地关心他。他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石小军把薇红当做红颜知己。
    就在前不久,薇红在微信上向石小军哭诉自己被人欺负了,想请石小军帮自己教训一下对方,“我不会让你白做的,给你两万元!”薇红在微信上承诺,并约石小军在案发当晚见面。
    到了约定的地点,薇红并没有如约而至,只是发了一条信息给石小军,描述了一下需要教训人的长相,“你去教训她,然后告诉我她穿什么衣服。”根据薇红的描述,石小军一路尾随着王琼梅进入了案发现场,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我只是想通过王琼梅找到薇红,并没有向王琼梅索要两万元。”石小军交代,他只是好奇与自己联系了这么久的薇红,到底长什么样。纠缠中划伤了王琼梅,由于担心她报警,才让她交出手机,发现王琼梅的手机没有电,当即还给了她。当时石小军并不知道王琼梅听力有问题,看到她一股脑儿拿出一堆东西,他对现金起了贪念,拿走了两百元钱。
    逃离现场后,石小军立即掏出手机发微信给薇红,但薇红已经把他拉黑。目前,石小军因涉嫌持刀抢劫被刑事拘留。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落得如此下场,石小军倍感荒唐,追悔莫及,“在最后的瞬间,我还想着怎么去保护薇红,我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除警务人员,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警方提醒】
   
    石小军触犯了法律,都不知道替谁背了黑锅,沉溺在虚拟的网络中,最终却将自己送进了班房。江苏省擎天柱律师事务所杨峻鹏律师表示,在此案中,薇红也应承认连带民事责任。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8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薇红的行为已经构成教唆行为,与石小军的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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