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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老宅遗产之争
2014-09-05 11:53:21 来源: 作者: 【
导读: 祖宅拆了,小叔子一声不响地拿走了全部拆迁款,包含原本属于哥哥的那一份; 大嫂的儿子重病住院,面对前来索要拆迁款的大嫂,小叔子大门紧闭; 尴尬的叔嫂遗产之争,是拆迁办没有照章办事,还是房产交易中心审查不严?

      
    祖宅拆了,小叔子一声不响地拿走了全部***款,包含原本属于哥哥的那一份;   
    大嫂的儿子重病住院,面对前来索要***款的大嫂,小叔子大门紧闭;  
    尴尬的叔嫂遗产之争,是***办没有照章办事,还是房产交易中心审查不严?   
 
    叔嫂反目  
   
    八月末的一天,高邮。
    一位衣着整齐、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敲开了一处住宅的门。前来开门的男子一见到老太太,便扯着嗓门对着她喊,“你到我家来干什么?有事情你去找***!”随后,男子不顾脚上还穿着拖鞋,反锁上门离开了家。期间,老太太没有说得上一句话。男子走后,老太太不知所措地站在门口,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落下泪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一把年纪的老人如此不招待见?  
    老太太叫韩玉凤,多年前和家人一起,从高邮搬去南京定居。而男子是老太太的小叔子,叫赵仁富,一直住在高邮。虽然是叔嫂,但这相距一百多公里的两家人,自从2006年赵仁富的哥哥赵仁兴去世之后,来往甚少。  
    前不久,韩玉凤的儿子得了重病,如今还住在南京的一家医院里。为了给儿子筹集药费,韩玉凤耗尽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也借遍了亲朋好友。万般无奈之下,她突然想起,有一笔本该属于自家的钱被小叔子拿去了。  
    韩玉凤立刻打电话给小叔子,“仁富,你大侄子生病住院,我们家里的一点积蓄都掏空了,你哥的那笔款子……”她的话音未落,电话里就传来了一阵忙音。韩玉凤鼻子发酸,但来不及多想,先将煲好的汤送去医院给儿子。看着病床上身体虚弱的儿子,韩玉凤很是心疼,她悄悄到医院走廊上,又打了几个电话给小叔子,但都是刚接通就被挂断,后来干脆就不接她的电话。 
    一把年纪的韩玉凤,和家里人交待了一番,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赶到高邮,想当面讨回属于自己的那笔钱,却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吃了闭门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原本属于韩玉凤的钱,讨回来这么难?一切要从一年前说起。
   
    更名的遗产  
   
    一年前,韩玉凤与高邮老家亲戚通电话时,获知了一件让她很震惊的事:高邮老家的房子***了,***款也全部分发到位,她却毫不知情。这笔钱去哪儿了?  
    早在1982年,韩玉凤的婆婆在公证处立下一份遗嘱,把家中老宅的堂屋分给大儿子赵仁兴,也就是韩玉凤的丈夫;而东厢房给了二儿子赵仁富。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婆婆去世后遗嘱生效。韩玉凤一家拥有堂屋的产权。   
    她立刻回高邮老家的***办了解情况。***办的工作人员翻看资料后告诉韩玉凤,钱已经全部被她的小叔子赵仁富领走了。哥哥房子的***款,弟弟有什么权利可以领?看着一脸不解的韩玉凤,***办的人解释自己也是照章办事,“我们是凭房产证发放***补偿款。”  
    这让韩玉凤更不明白了,如果凭房产证的办事,老宅中最大的堂屋属于赵仁兴所有,自家的宅子,怎么莫名其妙变到小叔子名下? 在高邮市房管局房屋权属登记交易中心,韩玉凤了解到一段隐情。早在丈夫赵仁兴去世前十年,也就是1996年,赵仁兴就签署了一份放弃继承房产权利的声明:“自愿放弃堂屋的继承权,归赵仁富所有”。韩玉凤愕然,丈夫居然瞒着他将堂屋的继承权转给了小叔子,这堂屋她也有份,但丈夫直到去世,也没将这件事告诉他。 
    顾及亲戚的情面,一年前得知内情的韩玉凤并没有深究。但现在大儿子生病住院,家庭拮据,她想主张自己的权益时,小叔子居然不顾情面,大门紧闭,导致叔嫂形同陌路。
  
    谁之过?
     
    面对叔嫂遗产之争的尴尬,韩玉凤认为,当年丈夫背着自己,悄悄地将24.9平米的堂屋产权转让给小叔子,存在一定责任,但高邮房屋权属登记交易中心也有审查不严的过错,毕竟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没有到面,手续为什么也能顺利办理成功呢?   
    高邮房产权属登记交易中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是否存在审查不严的责任?交易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认为,当时遗嘱写明堂屋分给大儿子赵仁兴,赵仁兴有权单方面处置,不需要经过韩玉凤的同意,“堂屋明确是给赵仁兴,他虽然提出的是口头遗嘱,这也是一种赠予。”  
    那么,面对一份存疑的单方面声明,高邮房屋权属中心当初为什么没有找韩玉凤进行核实?“当事人只要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就可以获得我们的认可。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是由当事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韩玉凤认为权属登记机关发证存在瑕疵,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行政诉讼。  
    面对这样的结果,韩玉凤心中五味杂陈:难道叔嫂之间,真的只有对簿公堂,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记者手记】
 
    对于这起遗产风波,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侯新勇表示,父母的遗产如果没有指明给子女专属所有,那么子女的配偶与其子女享有共同的财产权利,在处置其所继承的共有财产时,其配偶的任何一方对于其享有的共有财产权不得私自处分。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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