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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手术钢板取不出谁之责?
2015-05-25 19:54:05 来源: 作者: 【
导读: 病人骨折手术使用进口钢板,多花了一倍的钱,但患者家属却发现所谓的进口钢板产地却在国内,还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取不出的钢板
   
    四月上旬,阳光明媚,宝应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大门被一群满脸愤怒的人团团堵住,领头的周女士愤怒的脸上还有一丝忧愁。医院收费窗口前排着长长的队伍,半个多小时过去了,队伍却丝毫没有向前挪动过。原来有人在收费窗口前,不允许患者缴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周女士向记者解释,他们这么做也是迫于无奈,“医院不管我婆婆,还不给她用药!”
    医院为何对病人不闻不问?记者了解到,一切矛盾皆因一块骨折所用的固定钢板。去年五月,周女士的婆婆韩老太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左臂粉碎性骨折。韩老太在宝应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建议动手术,并用钢板固定,这样可以达到更好的愈合效果。周女士回忆说,当时主治医生表示,固定钢板分为国产和进口的两种,国产的钢板6000多元,而进口的钢板是国产钢板价格的两倍——12500元。“医生当时告诉我,国产的钢板会松动,不安全;进口的钢板他们能保证安全,但价格相差比较大,让我考虑一下。”周女士很孝顺,当即回答医生,“用进口钢板,钱不是问题,关键要让老人家少受痛苦。”手术进行得很顺利,十多天之后,韩老太就出院了。
    后来去医院复查,医生认定韩老太的骨头愈合状况良好,可以做手术取出固定钢板。没想到手术进行到一半,医生找到周女士,告诉她钢板无法取出,如果强制性将钢板取出,老人的骨头会无法承受。这让周女士一筹莫展,只能将决策权交给医生。于是,在没有取出钢板的情况下,医生又对韩老太的伤口进行了缝合。
   
    医院偷梁换柱?
   
    原本有八根钉子固定着钢板,在做取出手术时,主治医生取出了其中的七根钉子,第八根钉子一直在伤口里。这样一来,伤口缝合后,一系列后遗症也随之产生了。韩老太经常疼得直流汗,她告诉在医院照料她的儿媳妇,她的疼痛不是伤口引起,而是伤口里的钢板带来的疼痛。
     周女士看着满头大汗的婆婆,心疼不已,气愤地找到主治医生理论,“现在老人家伤口里有一块钢板和一根钉子,算怎么回事?这样绝对不行!”医生表示“这不要紧”。主治医生轻描淡写的态度让周女士觉得对方是在敷衍自己。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让周女士和家人更加愤怒的事。他们仔细查看医生给韩老太所用的钢板,发现产地竟然是江苏一家公司,而不是医生之前承诺的进口材料。“说到底还是质量问题,说好了用进口材料,我们发现却是国产的。现在又出现这种事情,螺丝卡在钢板里出不来!”周女士的弟弟满脸愤怒地告诉记者,医生私下里偷梁换柱,用国产钢板代替了进口钢板,不但导致家属白花了一笔钱,还导致老人跟着受苦。
    随后,韩老太的家属和院方进行沟通,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情绪激动的家属便采取了堵门、阻挠收费等过激行为,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韩老太的治疗也因此耽搁下来。
   
    责任由谁承担?
   
    医院是否存在“偷梁换柱”的行为?记者就此事找到宝应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鲍长玉。鲍院长表示,当初医生和病患家属之间是如何沟通的,如今已经难以证实。随后,鲍院长出示了一份手术器材表和进货发票的资料,资料显示,韩老太用的就是国产钢板。鲍院长认为,医院不存在以次充好和多收费,“一般情况下,医生不会宣称钢板是进口或者国产,只会咨询病人家属是选用质量好一点或者差一点的。”鲍院长表示,质量差一些的钢板就是普通的钢质地,而质量好一些的是钛合金质地。韩老太所用的就是钛合金质地的钢板。
    鲍院长承认,在处理钢板取不出来这一问题时,主治医生有些草率。稳妥办法是先到上级医院进行专业评估,然后再进行判断。不过,院方认为,此事医院并不存在过错,但医院愿意减免相关的医疗费用,从而减少医患冲突。但对于这一处理意见,韩老太的家属并不满意。鲍院长表示,如果病人家属不接受协调,可以走司法途径,他表示走司法途径对病人更加有利,“在医疗方面的官司,是举证倒置。病人提出问题,由医院提供证据,医院提供不了证据,医院就会败诉。”
    但周女士表示自己没有时间和人力去走司法途径,“我一个老百姓,应该去什么部门,找什么人来打官司,我都不知道。而且我公公身患残疾,我婆婆躺在床上,需要人伺候。”
    据了解,经当地派出所调解,目前医患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由医院出资找专家进行鉴定,视鉴定结果协商处理。
   
    【记者手记:探索第三方协调新模式】
   
    周女士的回答,代表了医患纠纷中绝大多数病患的想法,由于担心医疗鉴定机构和医院穿一条裤子,存在偏袒嫌疑;而走司法途径又费时费力。因此,大部分病患以及家属往往倾向于采取简单粗暴“医闹”方式来达到目的。
     许多医患纠纷都是在相互不信任中一步步升级,最终导致无法调和,造成很大的影响和损失。如果在纠纷发生时,有医患双方都信任的组织及时介入处理,情况就会好得多。据了解,目前国内许多地区正在积极探索处理医患纠纷的新模式。比如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专家组成第三方及时介入,为患者提供专业技术和司法支持;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而我市几年前就成立了类似调解机构,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只有通过第三方协调机构,缓解医院压力,同时也让患者放心,才有可能彻底解决医患纠纷调解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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